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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激活城乡社区就业的实践探索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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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农村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提出“回归农业稳定一批、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创新业态培育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和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激活城乡社区就业岗位,推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是一定时期的必然选择和主流动向。

问题与解析

01 社区治理链条连而不通,基层公共服务泛而不精

打通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创建以城乡社区(村)为支点,贯通居住小区与居民家庭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城乡社区—居民小区—楼栋—家庭,既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党执政能力的“最近一公里”。其中,楼栋长是打通社区社会治理链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若实现居民社区全覆盖,参考各地区办法,楼栋长配备标准为每50~300户配备一名楼栋长,依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49416万户家庭数据推算,全国至少需配备165万名楼栋长。楼栋长,来自社区、服务社区、依靠社区,是社区治理的最佳助手,是楼栋集体事务的热心人,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渠道,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解民忧、处民难。在疫情防控中,楼栋长队伍的搭建,壮大了社区服务金字塔底层队伍,筑牢了密切联系群众的根基,实现了更精准、更高效的检测、排查、防控等工作目标。

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亟须开发社区服务业,构筑社区服务产业链和供应链,实现社区服务精细化和精准化,让社区居民和家庭全方位感知且深度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全面彻底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要从以维稳为目标的管控思维,转向以服务为抓手的共建共治共享思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既深切证实城乡社区是党的执政根基,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感知器;又深刻暴露城乡社区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匮乏,工作手段落后,工作岗位不足,工作效果欠佳。新时代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是社会建设的重心和短板,也是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的重要契机。

02 社区公共设施面临新建与升级,财政兜底资金促进劳动就业的效能待提升

乡村社区面临公共设施规划新建,城市社区面临公共设施改造升级,蕴含大量的就业岗位开发空间。城市和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和65.7%(2020),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仍有差距。乡村社区的“一路五网”(即“村村通”公路,电网、水网、去污网、电商网、互联网);城市社区的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电梯改建、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社区智慧化智能化升级、进驻小区抵达家门口的商业服务设施改建,是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与升级的关键领域。

提升兜底类财政资金促进劳动就业的效能,推动就业收入双增长,蕴含激活市场化新增就业的潜力。2021年1—11月,全国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70.60亿元。若其中5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用于劳动就业岗位的工资发放,按最低工资平均水平1550元/月,可支持城乡社区新增劳动就业岗位449.09万个。

03 市场化就业岗位空间错配: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用工贵”

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招工难”。截至2021年10月,A股上市公司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比22.96%(国泰安上市公司数据)。新冠肺炎疫情阻碍了劳动力流动,企业常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采取紧急招聘模式。但一些现场招聘活动被调整或取消,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信息渠道受阻。

劳动密集型企业还面临“用工贵”。智联招聘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企业招聘薪酬报告》显示,国内38个核心城市企业平均招聘薪酬达到10111元/月,环比上涨3.8%,较去年同期的8923元/月增长13.3%。《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显示,61.14%的企业使用了灵活用工形式,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04 公益性岗位引发“福利依赖”:人岗错配、在岗转岗、黏岗赖岗、退岗返岗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首次提及公益性岗位,政府出资设置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对象。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将公益性岗位定义为“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公益性岗位上升为法律规定。

作为就业援助措施,公益性岗位应具有托底保障和促进就业两项功能。通过梳理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以及调研数据,可以发现公益性岗位政策侧重于托底生活保障,“福利依赖”问题严重制约公益性岗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当前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过程中会诱发四种典型的“福利依赖”现象,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进入、任职、退出、再进入公益性岗位四个阶段:

“人岗错配”:公益性岗位聘任资质条件不清晰,识别就业援助对象的有效性不高,造成人员不正当竞争。“在岗转岗”: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将公益性岗位作为“跳板”实现低收入式的“缓就业”,或借助公益性岗位就业经历报考公务员或转成事业编。“黏岗赖岗”:部分就业援助对象高度依赖(甚至无理绑定)公益性岗位,期满(3-5年)后不退出。“退岗返岗”:部分就业援助对象退出公益性岗位后,再次被认定为失业或就业困难人员,重返公益性岗位。

对策与思考

01 梳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开发常设性、临时性、季节性、应急性的灵活就业岗位

设置灵活就业岗位,补齐社区服务供给短板,消弭社区服务“死角”。打造社区服务产业链和供应链,分类梳理社区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公益服务),瞄准社区服务“盲区”,明确供给主体,构建社区服务供给责权利目录清单,有助于设置多样化的社区就业岗位,组建各类专项服务分队或小组。例如,防危防火防盗队(冬季、夜间,尤其是乡村)、环卫“死角”清理队、垃圾分类宣导队等。这些专项服务队及其岗位,既可是常设性,也可是临时性,还可是季节性或应急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社区就业。

依据社区服务类别和性质,采用全日岗、分时岗、轮班岗、流动岗等灵活就业形式。“一岗多人”与“一人多岗”相结合,分时上岗,轮班上岗;“因事设岗”与“因人设岗”相结合,定岗招人,岗撤人走,岗随事定,人随岗流。实现铁打的事、变换的岗、流动的人。

推行社区公益行为积分制,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动态调整社区就业在岗人员。依据社区公益行为积分,定期评选社区公益楷模,优先上岗轮岗,推动社区就业岗位(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在社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之间合理流动,破解社区公益岗、援助岗、福利岗与个体居民绑定问题。

建立社区就业数据库,实时监测社区就业人员在岗动态。定期举办就业信息分享与定向招聘会,确保社区就业人员与劳动力市场间的密切联系。展示社区就业人员的需求与技能,推动劳动力供求直接对接,精准促进社区就业人员尽早尽快实现市场化就业。

02 瞄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推进以工代补和以劳代扶,激活兜底类财政资金促进劳动就业效能

围绕城乡社区人居环境、组织体系等领域,优化“老基建”,启动“新基建”,激发社区公共建设的用工需求。采取就地就近包工包料和招聘用工的方式,可解决部分社区居民就业。为保证质量,可设计社区公共建设保质保量保速的技术路线图和工作时间表,将责任落实到建设主体及其负责人。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党组原副书记、副部长韩俊曾表示:经初步测算,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的目标,至少要投资7万亿人。以1万亿人投资直接拉动就业445.75万人估算,平均每年投资1.4万亿元,可拉动就业624万人。

03 构建“企业+社区工场+家庭作坊”供应链,创造非聚集性的新型生产协作模式

打造“企业+社区工场+家庭作坊”的就地就近就业模式。倡导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独自或联合开办家庭作坊或社区工场,开展简易机器生产、工艺加工、小规模装配、手工制作等,承接标准化且适宜外包的企业生产环节,通过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构建跨地域和跨时空的新型生产协作供应链和组织体系,推动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化整为零”和“包料代工”,实现劳动力足不出社区的居家就业。

引导便民服务商企沉入社区,充分释放城乡社区商业需求,在地就近吸纳就业,盘活社区层面“居民(消费者)—企业(生产者)”两部门经济循环机制。建立“麻雀”网点、智能存取货网点、“大篷车”流动网点等,增设社区服务经理、服务员、配送员、维保员岗位。社区商业是便民利民、满足社区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供者。中国社区商业建设和发展保持稳健发展势头,2015年便利店门店9.1万家,2020年增加到19.3万家。参考《北京市便民店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每百万人拥有300个连锁便利店的配置标准,以每个便利店5个岗位计(店长、店助、领班、收银员、营业员各1个),到2035年实现配置目标,全国平均每年仍可新增14万个就业岗位。

04 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建立梯度递减补贴制,激活公益性岗位促就业功能

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工资、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次降低,并保持一定比例或差额,按照享有公益性岗位时间,依次梯度递减补贴。奖励提前退出公益性岗位且实现市场就业人员,提前退出且成功就业,保障其收入高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单月补贴金额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下限,补贴总额以“剩余享有时间应得公益性岗位工资总额”为上限。单月补贴金额逐月降低,直至公益性岗位享有期限结束。宽进广出,激活公益性岗位促就业功能。放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吸纳流动人口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公益性岗位在就业困难人员之间快速流转。搭建公益性岗位服务平台,实时推送市场化招聘信息。在线滚动直播职业技能、创新创业等优质培训课程,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化就业和创业。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