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杰: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物业+养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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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年初启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首批试点项目的全程跟踪与评估,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物业+养老”的建议。
一、居家社区养老现存问题
居家社区养老是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倾向的养老方式,既体现人性和温情,又便捷灵活、成本低廉,同时功能性较好,内容丰富。但由于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基数大等因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传统居家养老模式较难实现。居家养老以家庭成员对长辈的扶养为核心,以社区等外部力量的支持为辅助,随着家庭人口规模日趋小型化,晚辈对老年人的赡养压力越来越大。以当前普遍的“4-2-1”家庭为例,一对夫妻需供养照护4位老人并照料抚养1名子女,实现传统居家养老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有限、专业性低。目前很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仅能提供简单的身体检查,文娱活动也较为单一(多为棋牌类),老年食堂、全托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且最需要的服务无法有效开展。同时,由于社区养老缺乏一定的规模,专业性也不高,较难实现老人需求的精准匹配,服务水平和质量都受到较大约束。
三是社区普惠性养老的覆盖面不足。一个社区下辖几个甚至几十个小区,未来以社区为节点构建的公益性养老网络将面临“一对多”的挑战,即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点服务多个小区。此外,部分地区的养老制度异地衔接仍存在不足,在人口流动性加快的背景下,很多随迁老人未被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四是居家社区养老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由于居家社区养老总体上被视为公共服务,老年群体对服务付费较少,基本由政府无偿投入,缺乏资金回收机制,政府承担了较大的财政压力。在一些地方包括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经面临难以维持的状态,其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应急能力有待提升。在应急救援能力上,养老服务体系存在设施落后、专业力量不足、应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等,无法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危急情况,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二、“社区+物业+养老”模式的意义
一是保障养老服务供给的有效快速扩容。当前,大城市的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已超过60%,而像上海这种老龄化程度高的一线城市,物业覆盖率接近100%。由物业提供养老服务,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从“一对多”向“多对多”转变。此外,物业服务如保洁、保修、巡访等,与养老服务内容重叠性较高,经过培训,物业人员即可上岗兼职“银发顾问”。
二是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在养老服务领域适当引入市场化或准市场化供给机制,有利于培养居民对非基本养老服务的付费意识,避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全被视为公共服务或福利,整体性降低养老服务的社会成本。
三是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供需匹配。由于长期服务于小区居民,物业人员对社区里的老人也十分熟悉并具备天然的信任基础,能更方便准确地知道老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四是提高养老服务的响应速度。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服务站点通常位于小区内部核心区域,具有快速响应的邻近优势。当老人有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需求时,工作人员可在数分钟内开展上门服务。
三、“社区+物业+养老”试点实践中的启示
一是“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强化了多方主体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提高社区组织、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信任度、亲近感,促使三方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南京银城项目中,物业人员兼职“银发顾问”,利用养老培训时学习的心肺复苏知识,成功帮助所在小区一名昏迷长者,受到小区业主的点赞。北京万科、重庆之平等试点项目也发现,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与服务满意度都有所提升。
二是政府、街道社区的支持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物业企业仅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诸如资质和场地使用权等关键问题,而当地政府、街道社区与试点企业积极沟通、群策群力,门槛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业务才实现了真正落地。
三是“因地制宜”选择业务开展模式。由于项目所处城市、社区类型、居民结构不同,其资金来源、运营机制、组织体系等也各具特点。“物业+养老”业务开展不能采用固定模板,需充分考量物业企业的资源承载能力、服务供给能力。郑州圆方项目创新性地推出“团团家”互助养老模式,搭建服务对接平台,倡导社区低龄活力老人为老龄老人提供就餐、居家照护等养老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智慧养老让养老更便捷。开发应用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使用居家社区养老智能产品等,将提高服务便利性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实现管理智能化。深圳长城项目在提供养老服务时,引入了集团子公司开发的“5G+AI”居家安全防护系统,并与深圳市相关指挥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对社区老人进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实现了医、养、检、家之间数据和服务的无缝连接。
四、加快推动“社区+物业+养老”的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政府要增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用好存量政策资源,激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政策创新。加强顶层制度建设,破除“社区+物业+养老”的资质阻碍,尽快克服现有规章制度对企业运营模式创新的束缚。同时,会同行业协会与社区组织,做好事前准入、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管工作。
二是给予一定融资支持。“物业+养老”涉及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员聘用等多项投资,且受运营模式限制,投资回收期较长。可考虑联合民政部共同设立“社区+物业+养老”中央财政专项试点扶持资金,明确试点期限,并由城市竞标获取。
三是组织开展满意度调研。在已开展试点的项目中,及时对业主和用户的满意度进行调研,形成良好的反馈机制,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对未纳入试点的小区,围绕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如养老的潜在需求,小区的人口结构、现有设施与治理现状,物业服务企业现有队伍与能力等。
四是扩大试点范围。跳出项目维度,以企业(集团)为试点单位,面向更多物业企业公开招标。可优先考虑具有康养业务的大型物业企业,适当保留一些地区性的小型物业公司和国企型物业。在增加多样性的同时,也便于地方房管局推进试点,减少沟通成本。
五是完善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制度。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序列,规范相关准入制度与质量标准、收费标准。积极探索养老券制度,由老人自行选择企业及服务种类,企业按季度到政府部门兑换。探索提取医保、长护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付养老服务的改革,如允许老人及家属使用医保、长护险乃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扩大子女养老支出的税收抵扣,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与政策扶持。
六是落实属地化管理。明确责任边界和责任主体,在住建、民政、卫健、老龄办等地方职能部门设置专门责任人,进行阶段性成果汇报。同时通过白名单制度或扩容物业企业的业务范围,允许经过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业务。
七是加强“社区+物业+养老”宣传。广泛联合民政部、卫健委、老龄办等部门,邀请相关养老协会组织和专家,围绕“物业+养老”举办学术研讨会等,或面向大众举办宣讲与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社区+物业+养老”的相关文章与成功案例。
八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发挥政府统筹引领作用,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明确职业技能标准,通过组织公益培训或给予补贴,吸引更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当今诸多企业在进入养老领域时,面临“非养老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的困难,建议灵活调整养老人才培训的准入门槛,为物业养老企业打通发展通道。
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业务布局
第一,招募专业护理员或对原来的物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第二,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智慧养老。参与研发改造智能化服务设施产品,打造老人人身安全监护的24小时“数字保姆”,并对小区老人点对点教学。或依托各大商超App等智能终端和智慧养老设施,通过讲解教学、代为操作等,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便捷养老服务。第三,打通资源共享渠道,实现邻近物业的区域合作。如合作采购轮椅、理疗仪等价格较高的设备,通过租赁共享,进行成本回收,或共同聘请专业养老护理员,组建护理合作团队(而不是直接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第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探索拓展基础服务。部分小微企业可考虑在现有服务和人员基础上,拓展如代缴费用、代买生活必需品、配餐送餐等低投入的基础服务,鼓励物业人员“一岗多责”“一人多能”,逐渐填补养老服务空白。
(来源:建设智库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和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