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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刚:引导社会资本成为推动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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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新刚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4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扎实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出“利用是最好的保护”“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培育新业态,创造新就业,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焕发新生”。在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的事业中,社会资本参与就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可以有效弥补政府投入资金的不足,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

社会资本以其独特的优势,正逐渐成为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一股重要力量。社会资本不仅能为保护工作注入必要的资金支持,而且在把握社会大众对现代文化消费需求和市场化运维管理方面也具备独特优势。例如广东省广州市永庆坊历史文化街区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微改造”,以企业运营激发活力,紧扣“粤韵芳华、岭南匠艺”的定位,引入时尚文化生活品牌,让历史文化传承和当代都市生活需要相融合。这无疑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倪虹部长在文章中指出“鼓励各方主体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发挥积极作用,引导经营主体持续投入”。目前,我们观察到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全过程参与保护利用工作,即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到后期运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深度参与。例如江西省永新古城以规划为统领,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管理公司,整合相关资金,联合规划师、建筑师、景观师、媒体、投资者和当地居民等多方力量,搭建“跨界融合”协作平台,共同推动项目从规划方案到落地实施。这种方式下,社会资本能够充分发挥其资源整合和专业能力,确保保护利用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在政府的监管下保留和恢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和价值。

另一种是后期运维参与保护利用,即社会资本主要通过提供管理、运营等软性服务来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例如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西安村采用“以修代租”的模式,由政府和租户共同出资组织本地工匠修缮,之后引入文旅企业对修缮后的街区进行整体运营,既守护了“老字号”的传统,又注入了新品牌的活力。这种方式下,社会资本能够运用其丰富的市场经验和专业的运营团队,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提供高效的运营管理和营销推广。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吸引更多游客,为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贵性和保护的重要性,避免在保护利用中出现一些误区和问题。

避免保护利用中过度商业化。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时,容易过度追求商业利益,导致历史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或商业化。因此,在引入社会资本时,应设定明确的保护目标和限制条件,防止过度商业化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损害,特别是防止历史文化遗产的过度旅游化。

避免保护利用中破坏真实性。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工作时,可能会因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或“网红”效果,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不当改造或修复,或照搬照抄,使得历史文化利用的业态、景观同质化明显,破坏其真实性和历史价值。因此,在引入社会资本时,应强调对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的保护,加强技术指导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范,确保修复和改造工作符合要求。

避免保护利用中忽视公众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涉及当地群众的利益和认同。应充分重视当地群众的意见和需求,防止保护工作与实际需求脱节,导致原住居民流失、空心化。应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工作,尊重当地文化和传统,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共赢。

避免保护利用中监管缺失。历史文化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相关部门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时,应加强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社会资本的行为符合保护要求和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总体而言,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至关重要,它不仅能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还能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促进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注入新动力,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与传承。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