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城市论坛

诸宏明 等:对“十五五”时期深化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思考

     点击数:36 字号:

文/诸宏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任 静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首次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这标志着党对保障人民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凸显了“健康”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与全局性作用。如何将这一战略精准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已成为当前卫生健康领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一、健康优先发展的探索和成就 

新时代以来,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服务的能力水平、可及性、公平性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了持续改善。

一是顶层战略高位引领。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我国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的卫生健康领域长期发展纲领,《纲要》明确了“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的核心目标,系统规划了2016年至203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路线图与时间表,为领域内各项改革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法治体系保驾护航。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实施,填补了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性法律的空白,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三是部门联动跨域协同。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核心导向,构建多部门联动治理体系。一方面,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破解长期制约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试点推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推动教育、环保、就业等领域政策与健康目标有机衔接,形成全域健康治理合力。

四是投入增加结构优化。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2016年的约6.2%提升至2024年的6.7%,其中财政投入结构持续优化,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倾斜,为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了稳定资金支撑。

五是体系健全质效提升。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双提升。

六是健康指标显著改善。2024年居民的期望寿命达到79岁,比2016年提高3.5岁,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1.87%,比2016年提高20个百分点。 

  二、对深化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思考建议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先后作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纵观这些战略的落地实施,党和国家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系统构建了从思想动员到制度保障、从资源配置到法治护航的完整体系,推动相关领域优先发展战略落地见效,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实践路径与制度成果。具体包括:坚持舆论先行凝聚社会共识、建立高层次领导体制与协调机制、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健全制度保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以形成协同效应、筑牢法治根基以提供长效保障、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提升治理效能、建设高端智库集群以强化智力支撑等关键举措。这些宝贵经验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高质量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可紧密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的内在规律与现实需求,在借鉴教育、农业农村等领域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构建符合健康领域特点的政策措施体系,推动健康优先发展从战略理念转化为制度安排和任务行动。 

  (一)建立政治引领、高位统筹的组织领导体制,全面强化健康优先发展的组织保障

由有关部门牵头,高位统筹卫健、医保、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卫生健康重大战略规划起草、重大政策拟修订与跨部门协调督办;将“健康优先”纳入地方党委政绩考核,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年度述职制度;建立多部门政策协同机制与国家级健康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政策衔接与精准协作;按照中央统筹规划、省级统筹资源、市县落实属地责任进行分工,构建“大健康”治理体系;借鉴教育领域督导委员会做法,开展相对独立、分级、问责和强化结果运用的工作督导与绩效评估。 

  (二)牢牢把握战略机遇,全面强化健康优先的规划引领作用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提前布局“卫生健康现代化2035”、《“健康中国2040”规划纲要》等战略规划研究工作,制定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等统领性文件。一是推动健康优先发展制度化,制定健康优先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愿景、目标、路径和推进方式等,重点是从制度上明确健康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投入保障机制、法律保障等关键问题。二是高度重视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推动作用,把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作为健康优先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推动要素,并推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与“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深度融合。   

在当前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重2%左右基础上,统筹健康优先和相关工作大局,合理规定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例的法定目标。探索实施健康财政转移支付递增计划,增加中央财政预算投入。开展各省健康投入产出的绩效评估,定期发布省域健康绩效排行榜。探索建立卫生彩票,拓展卫生健康多元筹资渠道。一是强化法定刚性约束。适时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相关法规,明确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占GDP的法定目标,配套制订“医疗资源配置公平性”“公共卫生支出占比”等子指标,筑牢可持续投入根基。二是央地协同破解区域失衡。实施健康财政转移支付倍增计划,中央资金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设备更新与疾控体系建设;推行省级健康基金统筹制度,打破医保、公共卫生、医疗救助资金池分割壁垒。三是以绩效问责倒逼资源优化。成立健康绩效相关评估机构,对不同地域健康投入效能开展评估,推动投入从“保基本”向“促优质”升级。 

  (四)聚焦战略协同与深度融合,全面拓展可高效借力国家重大战略的发展路径

强化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协同融合,努力将健康发展融入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发展战略中。一是深化健康事业与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融入,紧扣国家战略需求,明确健康领域服务目标任务,将健康事业嵌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发展战略,使其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二是健全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针对相关重大战略的具体要求,制订专项融入办法,明确健康领域的配套目标,完善对应的政策支撑体系与制度保障机制。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布局,依据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科学编制健康事业发展蓝图,合理调配健康领域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精准配合国家战略实施。四是推动健康与多领域融合赋能,在实践中深化健康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跨界融合。 

  (五)聚焦政府职责、健康公平与体制机制创新的法治建设,扎实推动健康优先发展法治化和制度化

注重依法促进健康公平与均衡发展,依法促进健康领域体制机制创新,规范和促进健康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健康发展。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现行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完善,对已修订法律法规及时配套相关规定,针对人工智能、健康大数据等新兴领域补齐立法短板。二是依法压实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在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康投入长效机制,确保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重点向基层和公共卫生倾斜。三是保障健康公平均衡,以法律确立健康公平原则,加大对农村、欠发达地区及困难群体的投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执法与监督,建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五是推进健康教育法治化,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规范并支持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素养。六是依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事业,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改革等医改举措,优化服务供给与效率。 

  (六)凝聚共识、智力赋能,全面实施助力健康优先发展的软实力工程

从宣传、思想、理论三方面协同发力,凝聚全社会对健康优先发展的共识。一是构建全方位宣传体系,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平台,加强“健康是1”“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等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健康的重视,凝聚健康优先发展共识。二是培育、建强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智库机构,为健康优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举办“健康优先、共建共享”等相关论坛和主题活动,凝聚不同领域广泛共识。三是强化理论研究与转化,设立专项课题,推动跨学科合作研究健康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建立研究成果与政策制定的沟通机制,通过试点示范促进理论成果落地,为战略实施提供智力支撑。

来源:《新华智库研究》